福建保监局为你支招:保险理赔纠纷四渠道维权
2016-01-20 16:11:5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月2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姚瑾) 近年随着投保提示制度的完善,车险理赔纠纷有所减少。记者日前从福建保监局获悉,2015年我省(不含厦门)因车辆保险纠纷引起的诉讼案件减少12.7%,福建保监局表示,市民如遇保险纠纷,目前至少可以通过四大渠道进行维权。 目前车险理赔效率已明显提高。2015年前三季度车险案均报案支付周期11.1天,比上年末减少了4.3天,万元及以下车险非人伤案件平均报案支付周期仅8.6天,比上年末减少了3.2天。车险非人伤案件定损及时率和车险立案结案率分别达到98%、93.9%,比上年末均有提升。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成效明显,仅福州市交通事故快处中心就受理案件8.1万件,定损事故车辆16万余辆。 市民在车险消费过程中,可关注《机动车辆保险投保提示书》。去年10月15日起全省保险业执行新的车辆保险投保提示书,市民可拒绝任何机构提出的保险押金要求。同时,依据去年出台的《福建省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质量测评办法》,市民也可到福建保险网查询各产险公司车险理赔服务质量。此外,投保人还需留意在中心城区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不涉及人员伤亡的,可实行快撤快处快赔。 福建保监局提醒,出现保险纠纷,市民目前有四方面渠道可维权:一是可直接向保险公司投诉。拨打所投保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或投诉。二是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投诉并可申请免费调解。三是仲裁或诉讼。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可以提请相关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四是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如果保险公司涉嫌存在违法违规事项,可拨打中国保监会12378保险消费投诉维权热线(逢工作日9时至17时)向保险监管机构反映,也可以采取网络、邮寄、传真、电子邮件、面谈等方式提出保险消费投诉。需注意的是,其中非涉嫌保险公司违法违规的保险消费投诉,将会被转送保险机构或保险中介机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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