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闽下月出台楼市去库存措施 加快住房保障方式转变

2016-01-20 08:11:51 张秀冰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赵舒文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1月2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张秀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视频会议昨日在福州召开,部署今年我省在城镇规划、市政建设、城市管理、农村整治、房地产市场、建筑业转型和队伍建设七个方面的工作,提出要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的住房制度改革,明确今年内福州地铁1号线要建成通车,2号线要加快建设,6号线要开工。

2月底前出台

房地产去库存措施

截至2015年12月底,全省房地产业现实库存7525万平方米,去化周期约为26个月,其中住宅库存去化周期约为17个月,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用房去化周期更长,难度更大。

会议要求,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在12个月以内的市、县,要适度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支持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引导房地产企业发展旅游、养老、文化地产。推行福州、厦门精装修商品房做法和经验,促进绿色住宅项目和精装修商品住宅在全省推行,增加有效投资,力争全年完成房地产投资4700亿元。

全省要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的住房制度改革,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鼓励各市、县根据实际制定政策,按照“一市一策”“一县一策”“一盘一策”的原则,在2016年2月底前出台落实到具体楼盘的房地产去库存措施。库存量大、去化周期长的三四线城市,要暂停土地供应,特别是一些城市存在商业用房库存去化周期长,要暂停商业用地出让。

会议还提出,要注重防范市场风险,建立政府、房企、银行、承建商合作协调机制,引导品牌好、实力强的本省房企“接盘”,通过兼并重组等手段促进项目建成销售,化解风险。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