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托管难监管 “经过调研,我们发现政府对托管服务机构的管理规定不具体、监管不到位。”省人大代表何玲说,“建议尽快出台福建省中小学生校外托管管理规定。在国家尚未出台统一的设置标准之前,先制定我省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设置标准和准入制度。” 2009年7月,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小学生校内午托管理的通知》,文件并未涉及校外托管问题。 2010年4月,省教育厅转发福州市《关于加强学生课后托管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这项《通知》重点还是强调校内托管,同时明确了校外午托机构是经营性社会服务机构;《通知》虽然明确校外托管机构向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但工商部门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托管班的注册门类,因此,各地目前一般是将托管机构作为家政服务类行业进行登记;文件也是笼统地强调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各负其责,相关规定也比较原则。 2014年10月,省食安办、省食药局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重点关注的是托管机构的食品安全问题。 何玲表示,由于各个文件都没有明确涉及校外托管的主体性质和审批许可,导致校外托管实际上长期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 据南平市有关部门一项专题调研,目前,南平现有校外托管机构54家,只有光泽的小名童素质村一家校外托管机构在民政部门办理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其余的都没有办理任何经营许可证;有些托管机构经营者也想办理登记手续,但没有部门愿意受理。 南平市这些托管机构都是民办的,经营状况参差不齐,大多存在着设施不完善、场地狭小、师资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低等问题。从接受调查的54家托管机构看,规模大的场地面积约360平方米,接收近百个学生,有较为齐全的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而规模小的只有一间屋子,几张桌椅,十几个学生。其中,15家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占27.78%;10家没有教师资格证,占18.52%;特别是41家没有消防设施,占75.93%,大多没有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全部未配备专业的保安人员,一旦发生火灾,很难保证学生安全疏散逃生。另外,有的托管机构用摩托车接送学生,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校外托管机构作为新行业,全国各地做法不一,有的按教育机构向民政部门注册民办非企业单位,也有按家政服务行业(居民服务业)向工商部门进行企业注册登记。业内人士建议,鉴于校外托管机构经营性强、以寄餐寄宿服务为主以及部门监管能力情况,建议由工商部门负责注册登记,并参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开办标准和审批程序,在取得消防、卫生等许可证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再由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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