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决议
2016-01-15 07:49:23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晨 赵舒文 |
分享到:
|
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决议 (2016年1月14日福建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福建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1月10日至14日在福州举行。 会议审议并同意张昌平同志代表十一届省政协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郑兰荪同志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列席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听取并赞同于伟国代省长所作的省政府工作报告,赞同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计划和预算报告。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开得隆重简朴、富有成效,是一次团结民主、求真务实、凝聚共识、增进合力的大会。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我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抓住重大历史机遇,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实施赶超战略,全省经济运行呈现出缓中趋稳、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会议认为,政府工作报告总结工作实事求是,对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分析透彻,确定目标积极稳妥,制定措施切实可行。委员们围绕制定实施“十三五”规划,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强动力、惠民生、防风险等坦诚建言,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实践中探索创新、务实推进的一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中共福建省委的配套文件,为我省政协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省政协广泛团结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协商民主作为工作主线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中进一步体现,委员的主体作用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中进一步凸显,机关建设的主导意识在服务委员服务履职中进一步增强,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了新的贡献。 会议强调,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协商民主实施意见的推进之年。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志不求易、事不避难的责任担当,与全省人民一道,坚定信心,集聚动力,破解难题。要紧扣改革发展开展专题协商,聚焦民生关切强化民主监督,着眼社会建设组织参政议政;要拓展协商活动的广度,挖掘协商调研的深度,加大协商成果转化的力度;要强化自身建设,完善工作制度,提高服务履职的保障能力和实效,努力建设更加开放、更加包容、更加进取的人民政协。 会议号召,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福建省委领导下,齐心协力,开拓创新,努力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而共同奋斗! |
相关阅读:
- [ 01-08]日本众议院通过谴责朝鲜核试验决议
- [ 12-22]退休公教人员3节慰问金 台北市明年拟砍半
- [ 12-20]安理会叙决议未涉及阿萨德 其去留俄立场占上风
- [ 12-19]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叙利亚和平进程决议
- [ 12-18]英媒:联合国通过决议 欲合力切断IS资金来源
- [ 12-16]足协开大会讨论为主 涉及协会体系和青训等问题
- [ 12-16]足协开大会讨论为主 涉及协会体系和青训等问题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