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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11家大医院今年将要组建“医联体”

2015-12-03 09:12:23 章微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2月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章微)日前,省卫计委下发《福建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全省所有三级甲等医院,携手基层医疗机构组建医疗联合体。这将助推我省分级诊疗和医师多点执业。

上级医院预留转诊床位

按照《意见》,2015年,福建省立医院、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大附属第一医院、福建医大附属第二医院、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等,应完成组建跨设区市综合医疗联合体;福建省肿瘤医院、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福建省孟超肝胆医院、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等医院,应完成组建跨设区市专科医疗联合体;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应完成组建跨设区市中医医疗联合体。

2016年上半年前,各设区市三甲综合医院应完成组建跨县市综合医疗联合体。

“医联体内,上级医院要为基层医疗机构预留转诊号源和床位,方便双向转诊。”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指出,上级医院承担疑难复杂危重疾病的诊疗;下级医院承担常见多发疾病和特色专科疾病的诊疗;基层医疗机构承担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和慢病管理。

医联体成员单位的医师,实行区域注册,可在联合体内依照医疗机构和医师执业范围执业。建立远程医疗平台,开展检查结果共享互认、预约诊疗、预约转诊、远程会诊、疑难病例讨论等院际协作服务。

签约医联体就医享优惠

该负责人指出,医联体内成员单位建立转诊通道,确保预约转诊优先诊疗、住院,逐步提供转诊先诊疗后结算的便捷服务。

该负责人指出,群众可选择户籍或居住地医联体内的基层医疗机构签约就医。医联体牵头医院可组织和委托基层医疗机构签约,为群众提供小病首诊治疗、大病筛查治疗、疑难鉴别诊治的全程签约医疗服务。

《意见》指出,支持医联体内双向转诊病人,逐步按院内转科政策简化新农合(医保)转诊、报销手续,取消医联体内双向转诊新农合(医保)二次起付线。放宽基层医疗机构临床用药使用范围,将医保(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作为基层用药目录,以适应双向转诊需要。

县内确定的难以医治的重大疾病患者,由县级医院转上级医院治疗的,新农合报销比例按照县级医院政策执行。县内确定可以诊治的一般疾病患者自行到上级医院就诊的,可显著降低新农合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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