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投诉驾校违规设置预考 福州运管处称属内部教学方式
2015-11-20 10:21:51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1月20日讯 近日,网友“徐幻”在东南网《直通屏山》投诉福州兴安驾校违规收费。留言称兴安驾校强行规定兴安驾校的学员必须通过该校的预考,才能参加正式的考试,且预考收费80元/次,希望有关部门查明情况。 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接到投诉后,立即安排人员调查核实,11月3日给《直通屏山》发来反馈函。该函件称:驾校的预考,是驾校内部的教学方式,是对学员学习的评价考核,行业管理部门对学校内部的教学方式未作统一规定。 经查兴安驾校存在科目二电子预考收费的情况。校方表示该收费在报名时已告知学员,并在培训协议中有明确注明。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机动车培训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允许不同驾校根据自身培训成本情况定价,但价目表要求公示。 【网友留言】 网友“徐幻”:近年来驾校乱收费现象早已屡见不鲜,兴安驾校作为福州市3A企业,设置预考制度,强行规定兴安驾校的学员必须通过该校的预考,才能参加正式的考试;且预考收费80/次,堪称全省之最。学员向有关部门投诉,遭到驾校的报复。【详细】 【回复单位: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关于投诉兴安驾校违规收费问题的回复 驾校的预考,是驾校内部的教学方式,是对学员学习的评价考核,行业管理部门对学校内部的教学方式未作统一规定。 经查兴安驾校存在科目二电子预考收费的情况。校方表示该收费在报名时已告知学员,并在培训协议中有明确注明。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机动车培训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允许不同驾校根据自身培训成本情况定价,但价目表要求公示。 驾校机构或教练员对学员打击报复,故意刁难学员或在培训协议签订的条款之外变相再行收取其他费用属违规行为,可向辖区运管部门投诉。 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5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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