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首页>社会> 正文

建瓯通报2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2015-10-29 07:26:05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晨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0月2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唐亚新) 日前,建瓯市纪委实名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建瓯市东游镇原副乡级干部、茶叶协会会长叶和平,在2014年底该镇茶叶协会筹办成立时,与其原挂点的云头村支书魏海兴协商后,用村集体资金共计1.5万元为东游镇茶叶协会支付高档茶桌等办公用具款项。建瓯市纪委给予叶和平党内警告处分;建瓯市龙村乡龙村村主任张忠仁在2012-2013年,以村里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项目为由,用公款13360元购买锥栗、茶叶等土特产送礼。龙村乡党委给予张忠仁党内警告处分。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