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福建省提出“八不准八不得”纪律要求 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2015-08-31 07:21:34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  责任编辑:林晨 赵舒文  
分享到:

东南网8月31日讯 据福建省纪检监察厅消息,8月28日,福建省纪委下发《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提出“八不准八不得”纪律要求,深入推进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八不准八不得”要求具体是:1.不准用公款购送月饼、烟酒、海鲜及其它土特产品等节礼,不得收受用公款支付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赠送的月饼、烟酒、海鲜及其它土特产品等节礼;2.不准用公款组织中秋“博饼”活动,不得参加下属单位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组织的此类活动;3.不准用公款违规定制、购买、赠送节庆纪念品、纪念册,不得收受下属单位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赠送的高档节庆纪念品、纪念册;4.不准用公款安排、组织宴请和聚餐,不得接受公款宴请及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其他宴请;5.不准违规发放节日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以及借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滥发钱物,不得变相用电子礼品卡、微信红包等方式收送礼品、礼金;6.不准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不得接受下属单位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提供的上述活动;7.不准出入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高档场所,不得利用培训中心、机关食堂、招待所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8.不准违规借用、占用、租用下属单位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对象的车辆,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负起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敢抓敢管。要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认真查摆在纪律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既要亲自部署、督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又要以身作则、从严律己,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约束。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坚决查处、严惩不贷,把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结合起来,该“摘帽”的坚决“摘帽”。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强化案情细节曝光,揭露违纪行径,增强震慑力。认真受理群众和媒体的来访、来信、来电和网络举报,深入挖掘“四风”问题“隐身衣”、“新伎俩”。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地区、部门(单位),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有关领导责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