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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水表申请独立分户费用需上千元?古田县自来水公司回应

2015-08-24 12:03:2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海云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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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24日讯(本网记者 王楠) 多家住户共用一个水表,能否独立分户,分户后独立水表的费用该如何收取?近日,两位网友通过《直通屏山》反映上述疑问。“我们是宁德市古田城关居民,12户共用一个水表,但古田自来水公司要求12户一起申请才能批准。”该网友质疑:“这不是人为设置障碍吗?根据城市供水条例,只要我们属于城市中合法的住宅,就可以申请独立供水,为什么一定要12户共同申请独立?”

“古田自来水向申请独立水表的用户每人收取的费用是每户1688元,请问这样的成本费时怎样算出来的?水表一台的成本费用也只有200多元。那么,物价局凭什么批准他们收这么多呢?

针对网友以上疑问,古田县自来水公司于8月3日向《直通屏山》发来专函回复,一一做出回应。

“由于供水系统是一个整体,在进行户表改造时,若有部分用户不同意,原有供水管道不能完全拆除,只能在已完成户表改造的用户分户水表拆除后的三通处用管堵封堵。这样将会使原有的老旧水管仍在超期服役,易造成水质二次污染;二是楼栋(单元)原总表后供水立管道仍存在于已完成户表改造的用户家中,不便于供水维护和抢修;三是还容易出现部分已进行户表改造的用户私自开启管堵进行偷漏水现象。”

“城市供水‘一户一表’是指每一户为一个独立计量交费的用水单元,在户外安装一套立户注册水表,供城市供水企业抄表到户,按户计量收费。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用户承担相关费用的。所收取费用主要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12版)》、《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401~407-2005)等相关计价规范,并按照《福州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宁德市建设工程信息》每月发布的古田信息价结合市场价格编制工程预算后确定。”

【网友留言】

网友“郑柳明”:我们是古田城关居民,我们的房子是一条楼梯12户住户,但共用一个水表。这样十分不方便,我们希望将个人的户头独立出来,但古田自来水公司却要求要12户住户一起申请才给予批准,否则就不给我们其中的一两户分表。这是什么道理呢?12户中难免有意见不统一的,我个人申请有何不可?请求领导在百忙之中督促基层办事尽量人性化些,让我们得以顺利申请独立分表。谢谢。

网友“吴柳明”:我们是古田县新秀片区商品房的用户,我们想古田自来水公司反映问题遭遇古田自来水公司强词夺理的无赖式地答复,只好向您求助:

我们小区的用水都是一整条楼梯的12户住户公用一个水表,十分不方便。古田自来水公司答应我们可以独立申请个人用水立户。但当我们到窗口申请时,却要求我们要一条楼梯里的12户住户一同申请,否则不予批准。这是什么理由呢?古田自来水的做法是典型的水霸作风,请求上级督促纠正,方便群众。

还有,古田自来水向申请独立水表的用户每人收取的费用是每户1688元,请问这样的成本费时怎样算出来的?请注意,我们从总管到我水表的距离不足一米!而水表一台的成本费用也只有200多元。那么,物价局凭什么批准他们收这么多呢? 【留言详情】

【回复单位:古田县自来水公司】

古田县自来水公司关于《直通屏山》平台网友反映问题的情况反馈

《直通屏山》编辑部:

网友反映问题归纳为二点:一是12户住户公用一个水表,申请个人用水立户,为什么一定要12户住户一同申请立户问题;二是申请独立水表收费问题。根据网友提出的问题,我司指派专人进行调查,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一、为什么一定要12户住户一同申请立户问题

住宅小区供水一户一表改造执行是用户自愿申请、整体改造的原则。由于供水系统是一个整体,在进行户表改造时,若有部分用户不同意,原有供水管道不能完全拆除,只能在已完成户表改造的用户分户水表拆除后的三通处用管堵封堵。这样将会使原有的老旧水管仍在超期服役,易造成水质二次污染;二是楼栋(单元)原总表后供水立管道仍存在于已完成户表改造的用户家中,不便于供水维护和抢修;三是还容易出现部分已进行户表改造的用户私自开启管堵进行偷漏水现象。

另外,总表与分表计量有误差导致内部居民分摊水费现象十分普遍,容易引发邻里之间的矛盾,甚至引起纠纷,不仅影响邻里团结,同时也影响了正常用水,影响到居民的日常生活。

对于户表改造,各地水司均有相关要求,比如:福州市自来水公司是要求整栋楼梯总表用户均同意改造,才予以办理户表改造。重庆市自来水公司对住宅产权人个别不同意,意见不统一的用户暂时不受理“一户一表”改造。

目前,我司要求12户住户一同申请立户,才能进行“一户一表”改造。

二、关于申请独立水表收费问题

城市供水“一户一表”是指每一户为一个独立计量交费的用水单元,在户外安装一套立户注册水表,供城市供水企业抄表到户,按户计量收费。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用户承担相关费用的。所收取费用主要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12版)》、《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401~407-2005)等相关计价规范,并按照《福州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宁德市建设工程信息》每月发布的古田信息价结合市场价格编制工程预算后确定。

对于网友提出的“即可以集体申请分户,也可以个别人单独申请立户”的心情,我们十分理解。我们真诚希望网友能与我司直接沟通联系(联系电话0593-3882045),我们将与网友配合,与其他不同意进行户表改造的用户沟通、交流、协商,最终解决该12户公用水表,申请独立水表分户的问题。对于我们工作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希望能得到网友的谅解。在此,也感谢贵编辑部对我司工作的支持!

古田县自来水公司

201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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