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犯罪 全省法院宣判47件51人
2015-07-28 21:53:1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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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28日讯(本网记者 倪斌)为有效遏制当前部分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良现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福建省各级法院行动迅速,措施有力,专项打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已宣判47件51人,移送公安机关协查布控805件835人,法院司法拘留1908件1938人,有力维护司法权威。 据了解,“两高一部”《通知》下发后,福建高院立即着手部署,并加强与当地检察、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相互通报专项行动情况,重点围绕“拒执罪”的适用范围、界定标准、犯罪构成、案件移送等细节方面进行了研讨,并就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形成了共识。 在实践中,福建法院加强对涉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三类犯罪案件的排查力度。同时将一些被执行人长期外逃、下落不明、逃避执行的以及多次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转移财产的,涉及“三费”(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等民生案件等纳入排查范围。目前,全省已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处理304件369人。 在专项行动中,福建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开展各类专项打击活动。如龙岩新罗区法院开展专项清理“限制过户”车辆清理的“利剑行动”;泉州鲤城法院开展专项打击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行为,对不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移送追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宣判6件此类犯罪案件。 为扩大专项行动影响,福建各地法院还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等方式,多角度、多媒介、多形式对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成果经验及典型案例予以宣传,在全社会树立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意识。福建高院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例,扩大专项活动的社会影响,维护司法权威与公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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