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原创新闻> 社会民生 > 正文

2015版《福建省定价目录》实施 对自贸区实行特殊价格政策

2015-07-08 13:37:28 王琼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海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8日讯(本网记者 王琼 实习生 高钰婷)6月2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文件,修订后的《福建省定价目录》正式实施。7月8日上午,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此次《福建省定价目录》的出台背景、内容等情况做了详细介绍。记者在会上了解到,2015版定价目录对减少政府定价范围、从严控制政府定价项目以及对自贸区实行特殊、灵活的价格政策三方面做出了调整与变化。

据介绍,2015版定价目录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简政放权,减少政府定价范围。本次公布的2015版定价目录与2010版定价目录44个大项、115个子项相比,大项的减少数量为32项,缩减幅度达72.7%,子项的减少数量为73项,缩减幅度达63.5%。二是理清界限,从严控制政府定价项目。2015版定价目录仅保留定价项目12个大项、42个子项。同时,2015版定价目录除了承接国家下放的5项价格管理权限外,还进一步下放了5项价格管理权限给基层价格主管部门,移交1项价格管理权限给其他主管部门。下一步,省物价局还将依据2015版定价目录,及时修订《福建省定价听证目录》、《福建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清理和修订一批与定价目录配套的规范性文件。三是先行先试,对自贸区实行特殊的价格政策。即“福建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定价目录范围内的价格管理权限授权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具体管理部门行使。”值得一提的是,这项规定特别具有福建特色,也是国家批准设立自贸区的4个省市中,唯一取得这项特殊政策的省份。

对于如何确保2015版定价目录顺利实施,福建省物价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赖文达表示,在2015版定价目录发布实施的同时,省物价局将多措并举,确保重要价格改革措施的顺利出台和平稳过渡,确保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基本稳定,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价格合法权益:第一,明确定价权限,做到定价权力清单化。为切实做到简政放权,防止有的地方和部门擅自设置定价权,2015版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地方定价目录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制定价格管理的项目,自动进入本目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自动退出本目录。”同时,进一步明确有政府定价权的部门单位,切实做到定价权力清单化,清单之外无定价权。第二,完善政府定价规则,减少直接制定价格水平。为了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在2015版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列入本目录定价项目的定价形式包括制定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制定相关的定价机制、办法、规则等。”同时,还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成本调查和监审、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价格听证、集体审议、政策效果评估等定价制度,健全规则、规范流程,严格监审、科学管理,增加公开性、提高透明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使定价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高价格管理水平,提升价格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前瞻性,做到管细、管好、管到位。第三,转变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15版定价目录放开了一批已形成了充分市场竞争格局的商品或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但取消政府定价并不意味对这些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异常波动听之任之、放任不管,而是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加强监测预警、关注舆情反映、做好应急处置;加强对取消政府定价政策的跟踪督查,重点督查政策的落实、执行和运行情况,督促经营者做到明码标价、收费公示,自我约束、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严肃处理价格欺诈和价格垄断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另附:

2015版福建省定价目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