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二:农业污染治理养猪场农业厅牵头,环保厅参与 方案 ●按期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2015年底前,基本关闭拆除可养区内存栏250头以下、未提出改造方案或改造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生猪养殖户。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存栏50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可养区内生猪规模养殖场(存栏250头以上)标准化改造。推进延平、尤溪、新罗、永定、武平、南靖、闽侯、福清等8个重点区域的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 深读“水十条”强调各部门各司其职,具体举措,每条、每款、每项都落实到了相应的牵头负责部门及参与部门。以养猪场的治理、监管为例,就明确提出“省农业厅牵头,省环保厅参与”。如果无法完成要求,牵头部门负主要责任,参与部门也负相应责任,有利于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相关工作,避免出现“九龙治水”的乱局。 关键词三:饮用水源县以上城市饮水安全向社会公开 方案 ●加强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地方各级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自2018年起,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 ●强化水源地水质监测,2015年起,设区市级水源地水质一旬一测、县级水源地水质一月一测;2015年底前,设区市级主要地表水源地要实现水质自动检测。 深读“水十条”强调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分阶段推进全过程信息公开,具体量化了政府和企业信息公开的内容,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也自始至终体现了信息公开,这样就使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制度有抓手。 关键词四:城市水体福州2017年底前消除黑臭水体 方案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各设区城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建成区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福州市、厦门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深读“水十条”坚持继承与改革创新相结合,从“河长制”提炼了黑臭水体责任人公示要求,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借鉴了城市排名等,对重点城市的黑臭水体治污提出了明确时间表。提出建成城市水体监测评价体系的任务,为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的治理提供了依据。 |
相关阅读:
- [ 06-09]福建版“水十条”发布实施 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
- [ 04-22]多地密集执行阶梯水价,有地方上涨逾70%——聚焦水价改革新信号
- [ 04-18]“水十条”怎么迈过水治理难关?
- [ 04-18]“水十条”编制者详解规划 治理黑臭水体任务艰巨
- [ 04-17]治污要立军令状 “水十条”撬动万亿治水市场
- [ 04-17]政策有定力,治水才有持久动力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