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政府落实闽台文教交流合作审议意见基本满意
2015-05-30 09:35:2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孙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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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整合减少近百项涉台活动 加快建立闽台高等教育合作综合改革试验区 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政府落实闽台文教交流合作审议意见基本满意 东南网5月3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28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政府关于闽台文教交流合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 2013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和扩大闽台文教交流合作情况的报告,针对我省对台交流领域层次不够全面,一些交流项目缺乏协调,题材重复,一些交流片面追求人数和规模、创新不够、影响力不够等问题,提出要加强对台交流合作的统筹、引导,推进资源整合,扩大交流合作的区域、人群,提升交流合作的层次、水平,用好用足特殊政策,加快立法步伐等意见。 一年多来,我省推进优化整合在闽举办的涉台活动,从原先每年200多项合并减少为100多项,省政府公布实施《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主抓53个对台文化遗产交流活动;闽台交流经费从1000万元增至1500万元;闽台文化产业对接去年产值60亿元。去年,我省高校学生赴台学习交流人数377批6683人次,呈逐年递增趋势,目前在读台生1652人,超过大陆高校台生总人数的六分之一。截至2014年,厦门大学等69所高校与台湾百余所高校共签署560份合作交流协议,闽台高校在教育理念、学术研讨、师生互换交流等方面不断扩大交流。 下一步,省政府将加快建立闽台高等教育合作综合改革试验区,争取商签闽台教育交流合作协议,积极引进台湾优质教育资源,推动我省高校与台湾高校合办特色鲜明的相对独立的应用技术类二级学院,合办急需、紧缺学科和特色专业(项目)。还将鼓励台湾业界在闽以独资或合资的形式举办医院等医疗结构,允许台湾地区医师来闽执业,允许符合条件的台湾地区医师获得大陆医师资格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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