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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审团亮相厦门海沧法庭 福建尚属首例

2015-04-16 08:45:38 吴在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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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16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吴在平) 15日上午,厦门市海沧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等6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刑事案件。庭审现场除了合议庭成员、公诉机关和被告代理人外,7名由海沧法院选任的参审员首度出现在庭审现场,引人关注。这是海沧区法院积极探索司法公开改革、试行参审团制度参与审理的第一起案件,在全省尚属首例。

为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海沧区法院从2月开始试行参审团制度,由院长牵头进行陪审制度改革,他们从参审员的选任、培训开始,制定一整套的参审团工作规范并逐步实施。

参审团成员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中广泛选任,建立参审员数据库。并适当从厦门台商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中选任参审员参与涉台案件的审判。参审团制度目前适用于重大、疑难、争议较大的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包括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群体性利益的案件,涉及道德伦理、风俗习惯的案件,社会及媒体广泛关注的案件和当事人多次申诉或重复上访等案件,以及法院认为可适用该制度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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