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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闽受理消费者投诉8万多件 微信网购纠纷增多

2015-03-11 07:42:11 王玉萍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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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3月11日讯 记者昨日从省消委会获悉,2014年度全省各级有关部门共受理消费者投诉86481件,同比增长9.53%;共解决81371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6359.77万元。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消费纠纷依然位居前列,交通工具类和服装鞋帽类投诉量增幅明显。

省消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中,通讯类产品以及计算机类产品投诉位居前列。计算机类产品的投诉中,消费者反映的问题集中在新购买的电脑出现质量问题、电脑的配置与宣传不符、“三包”期内电脑出现故障维修多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等方面。“不过,虽然近5年来家用电子电器类消费投诉量有升有降,但占投诉总量的比重呈逐年下滑趋势,从2010年的22.26%下降到去年的12.17%。”上述负责人称。

此外,汽车类和服装鞋帽类投诉量也居高不下。统计数据显示,紧随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量后的便是交通工具类和服装鞋帽类,投诉量同比增幅明显。去年,全省交通工具类投诉7299件,占总投诉量的8.44%,同比增长30.43%;服装鞋帽类投诉6268件,占总投诉量的7.25%,同比增长25.69%。

据介绍,汽车类消费投诉主要集中在签订合同容易退还定金难、新车质量问题、车辆售后服务无法保障,以及商家承诺帮助贷款实则无法兑现等纠纷上。对于汽车类消费纠纷问题,上述负责人称,《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已于2013年10月1日施行,消费者应及时学习和掌握相关规定,便于需要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购车时要多方了解汽车方面信息,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一面之词。签订合同时更要仔细阅读合同条例,一发现有不明之处及时指出。此外,在购买或维修过程中要向对方索要发票及相关票据。

“去年,微信、网购等新型营销模式引发的消费纠纷也在增多。”上述负责人透露,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但一些经营者通过微信、微博发布促销广告或“点赞”活动却不兑现承诺。

记者还了解到,从去年消费者投诉的服务类型看,电信服务类投诉量位居首位,达10288件,占比11.9%。此外,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9140件,占10.57%。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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