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社会 > 正文

福建龙岩市人大原副主任卢泉昌涉受贿罪 被依法提起公诉

2015-02-25 18:39:05 龙敏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福州2月25日电 (记者 龙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25日通报称,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日前,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对原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岩市副市长卢泉昌(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向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介绍,2014年6月,卢泉昌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福建省纪委立案调查。同年12月,福建省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议并报中共福建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卢泉昌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福建省纪委监察厅此前披露,卢泉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与他人通奸。

公开简历显示,卢泉昌,男,汉族,福建省永定县人,1951年3月生,1968年3月参加工作,196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大学普通班,工程师职称。曾任龙岩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