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时政报道 > 正文

2015年福建省CPI涨幅将控制在3%左右

2015-02-10 19:23:29 王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分享到:

年底前设市城市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东南网2月10日讯(本网记者 王帅)10日,福建省物价局全省价格工作会议在福州举行,会议总结2014年价格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

数据显示,去年全省CPI同比平均上涨2.0%,在全国各省居第14位,完成了省委省政府年初制定的3.5%左右的控价目标。

据了解,去年省物价局修订出台发电、旅游、高中教育收费等3个成本监审办法。全省完成定价成本监审项目206个,核减不合理成本费用13.99亿元。同时,在全省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室(站)203个,受理调处案件683件,成功调处667件,涉及金额3.6亿元。

会议介绍,今年全省物价系统着力完善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其中水价改革方面,将进一步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快推进阶梯水价改革,年底前所有设市城市都要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医药价格改革方面,将按照公立医院公益性程度,拉开不同等级医院、医生以及不同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的价格水平。按照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逐步取消药品政府定价。

另获悉,今年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将控制在3%左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