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施由森 许萍萍 吴泉源) 女儿车祸遇难获得赔偿,女婿却没有按份额将钱分给两位老人,老人一怒之下将女婿告上法庭。日前,永春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审理,最终判决女婿张某依法返还岳父母王某、郑某13.3万元。 王某、郑某是永春县苏坑镇嵩溪村人,2013年年底,他们的女儿在一起车祸中不幸遇难,留下两个年幼的孩子。事后,女婿张某未经岳父母的授权,私自与肇事者陈某达成赔偿协议,并获得赔偿款41.5万元。在获得该笔赔偿款后,张某拒绝按份额分给岳父母。去年11月,两位老人一怒之下将女婿告上法院,要求依法分割赔偿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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