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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跨国海淘被骗 厦门口岸助其“绝处逢生”

2015-01-22 07:07:24 刘默涵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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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厦门1月21日电(记者 刘默涵)“如果不是1年前检验检疫部门及时发现货物短重,我们公司就要遭受蒙受巨大损失。这对一家小微企业而言,是不可承受之重。”王女士说。

王女士是厦门某进出口公司负责人,2013年,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在一次例行检查中,发现王女士所经营的企业在进口一批货物时,存在货物实际重量严重低于报检单所标注重量的情况。随后,王女士在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的指导与帮助下,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并起诉承运方。

近期,该案件终于尘埃落定,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王女士挽回了30多万元的损失。一场跨国海淘悲剧就此得以避免。

不到六吨,先不放行

2013年8月11日,在对一批来自突尼斯的进境蓝湿牛皮进行查验时,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已有30多年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经验的郑征发现蹊跷。

该批货物报检单重量上写着“24675千克”,而老郑多年的工作经验发现,本批货物的重量估计还不到6吨。他马上做出决断,“先不放行,保存铅封,马上封存。”

回到办公室后,老郑马上查找该批货物的主人。

从报检单上看,该批货物的进口商为厦门某进出口公司。该公司是近来新成立的小微企业,正处于创业初始期,现有员工20人,主营业务为采购原料皮在国内加工销售,执行董事是王女士。

据王女士介绍,该货的供应商是由公司一名业务员在网上查找到的,这是他们第一次与该供应商合作。双方签定的销售合同涉及蓝湿牛皮1000张,货款总额为7.38万美元,货物毛重24.68吨,应该是有10个托盘的。

在检验检疫人员的建议和帮助下,王女士紧急联系中检公司进行重量鉴定,中检公司最终鉴定结果为净重5080千克共计402张牛皮,这还不到合同数量的四分之一。

根据这个结果,初步估计该王女士公司将损失4.96万美元以及多支付的关税、增值税6.28万元,两项损失相加共计36.87万元。

“我们公司才创建不久,做的都是小本生意,损失30多万块钱,对我们来说真的不是小数目。”王女士急得团团转。

关键证据,绝处逢生

纠纷案件责任判定较为复杂,货运中间环节多,涉及的主体复杂,包括远海船运公司、货物供应商、国外出口商等,往往供应商跟国外出口商不是同一家公司。

而王女士要面对的一家大型的跨国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物流企业之一,拥有航空、海运、重工等12家大规模企业,员工人数达到2.5万名,公司规模超过该进出口公司的1000倍,双方实力相距不是用“悬殊”可以解释的。

在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的指导帮助下,企业很快收集到形式发票、装箱清单、查验中心过磅单、鉴定证书、开箱时的铅封号等18项重要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可以证明这次短重是国外出口商的责任。

这也让企业在临近绝望的边缘看到了希望。经过分析考虑,王女士决定起诉承运方。

2014年5月19日,厦门海事法院一审判决国内进出口企业胜诉,要求承运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女士公司赔偿货款损失27.19万元和货款利息,赔偿关税损失8157元、增值税4.76万元和利息,赔偿检验费1250元。

然而,事情并没有想象中的顺利。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判决,再次递交上诉状,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要求承运方赔偿货款损失27.19万元,赔偿原告检验费1250元,并支付货款利息,王女士公司最终获得赔偿近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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