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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客车超员20% 司机至少离岗3个月

2014-12-10 06:55:10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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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讯(记者张婷婷 通讯员郑重)从现在开始,如果道路驾驶员发生载客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凌晨2时至5时运行等违规违法行为,则会面临少则3个月,多则几年的“下课”处理。这是日前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修订并下发《福建省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中的新规定。

据了解,2011年我省试行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此次新修订后更加严格,发生超员20%以上即列入名单并公布,具体为超员20%以上至50%以下,公布期为3个月;超员50%以上至80%以下,公布期为6个月;超员80%以上至100%以下,公布期为1年;超员100%以上,公布期为2年。

此外,今后如果驾驶员发生以下三类违法违规行为,也将列入“不适岗名单”:发生超速50%以上,公布期为3个月;营运客运车辆发生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对当班驾驶员公布期为6个月;发生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核准经营范围等载明事项运行三次以上五次以下的,公布期为6个月,五次以上的,公布期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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