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全面排查并消除学校安全隐患
2014-11-28 07:03:45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快讯(记者齐榕)省教育厅日前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学校全面排查并消除学校安全隐患。 据了解,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深化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和“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扎实抓好“护校安园”、“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等校园及校车综治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
相关阅读:
- [ 08-06]福建规定:发生火灾 严禁学校组织学生扑救
- [ 06-12]宁德建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室 让交通安全教育更生动
- [ 04-03]福建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重点部位安装可视监控
- [ 03-31]福建第七个学校安全教育周启动 可上网答题掌握安全知识
- [ 01-02]福建省将启动全省学校安全大检查
- [ 10-19]福建首个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研究所成立 填补空白
- [ 07-01]中学预留地要建木材加工厂? 家长担忧学生安全
- [ 06-09]福建开始学校安全大检查 严禁校车搭载无关人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