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资助三类人才访学进修 11月26日前报送材料
2014-11-24 10:28:23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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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1月24日讯 记者昨日从市公务员局获悉,我省将继续资助选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博士后研究人员和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赴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及重点实验室开展访学进修、科研合作或技术攻关。届时,省市相关部门将根据研修情况对三类人才进修资助。 不同类型人才研究方式与资助金额不同。根据规定,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只能安排在祖国大陆和台港澳地区访学进修,进修费由省人社厅支付,人选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资料费、进修补助等由选送单位负责,伙食费个人自理。到香港和台湾地区访学进修的,有关经费除按相关规定执行外,省人社厅依人选访学进修时间长短给予1万元~2万元的资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对博士后人员到国(境)外访问研究的资助,包括项目(课题)合作研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进行短期学术交流等形式,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研究项目特殊需要经批准延长时间的除外)。省公务员局对经审核备案的派出培养人选,分别按以下不同情况提供资助:合作研究和短期学术交流,到国外时间在1个月以内的资助人民币10000元,1个月以上~2个月的资助20000元,2个月以上的资助30000元;到台港澳地区时间在1个月以内的资助8000元,1个月以上~2个月的资助15000元,2个月以上的资助20000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到国外的资助10000元;到台港澳地区的资助5000元。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到海外开展研修工作的具体形式包括学术交流访问、联合科研(技术)攻关等。研修时间一般不少于1个月。到韩国、新加坡、日本等亚洲国家研修,1个月及以内资助12000元,1至2个月资助20000元,2至3个月资助25000元,3个月以上资助30000元。到亚洲以外国家研究,1个月及以内资助20000元,1至2个月资助25000元,2至3个月资助3万元,3个月以上资助40000元。 市公务员局提醒,《2014~2015年度百千万工程人选、博士后、青年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需求情况表》可在福州市公务员局网站http://gwy.fuzhou.gov.cn/通知公告页面下载,符合条件的人选材料(含电子版)需于11月26日前报送市公务员局人才引进处。联系人:薛珩;联系电话:0591-83301178;电子邮箱:fz83301178@163.com。 (福州日报记者 柳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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