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琅故居年久失修,破败不堪,竟成流浪汉聚集之地。许多网友吐槽:
“保护文物,岂能立一块碑了事”
施琅故居内断壁残垣,日益颓败。
门口的石碑标明了施琅故居是泉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东南网11月14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赵锦飞 文/图)近日,不少网友反映,泉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施琅故居因年久失修,破败不堪,看了令人寒心。许多网友吐槽:“保护文物,仅仅竖立一块碑就完事了吗?”那么,事实是否如网友所说,记者前往泉州进行调查。
市级文物破败不堪,建筑岌岌可危
11月6日下午,记者找到了施琅故居。故居位于泉州释雅山公园,公园内风光如画,游人不少,可仅一墙之隔的施琅故居却破败不堪,形成鲜明对比。
记者看到,故居外一座石门框孤零零地立着,地上杂草丛生,故居内断壁残垣,门窗蒙尘,不少房间已经倒塌,墙上的荒草在瑟瑟寒风中摇动。地上堆满垃圾,一些房屋内的木构件被随意丢弃。虽然如此,但是该建筑占地17.4亩,建筑面积700多平方米,建筑构件精雕细镂,依稀可见当年的规制。
在故居门口,立有一块石碑,标明了施琅故居的身份:泉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泉州市政府2001年公布。从石碑碑文中可知,这是一栋两进五开间、硬山式双护厝建筑,是一座风格古朴、规模宏大的闽南古建筑,由福建水师提督施琅兴建,此宅与施琅随后所建四季园之东园、苑斋紧邻。释雅山公园即施琅故宅与东园。
施琅后裔李秀治仍然居住在施琅故居旁。她说,故宅历经300多年风风雨雨,现在大部分建筑因年久失修而倒塌,只剩下清代建筑的上下侯府部分。“特别是风雨天,我们买了不少木料来修补,支撑住即将倒塌的房梁,但是于事无补。这两年建筑还是倒了一大片,许多现存建筑岌岌可危。”
“要不是这块石碑,谁还知道这是施琅故居,而且还是市级保护文物。”李秀治说。
记者碰到了正在锻炼的附近居民吴先生。吴先生说,施琅故居本应是释雅山公园的灵魂,却颓败至此,令人唏嘘,应尽早修缮,让市级文物重焕光彩。
流浪汉熊辰章在施琅故居大门口开辟了一块菜地。
故居成了流浪汉聚集地
让李秀治担心的,不仅是建筑年久失修,而且故居还招来了一群不速之客。
“都是些流浪汉,我们赶也赶不走,现在这里住着五六名流浪汉,把这里当成他们的家。”对此,李秀治很无奈。
记者走进施琅故居,正好碰到了一名流浪汉,他是来自四川泸州的熊辰章,占了其中一个房间。平时他在附近工地讨生活,出外门钥匙一锁,回来倒头便睡,已经在此待了两三年,这里俨然成了他的“家”。在施琅故居的大门口,熊辰章还堂而皇之地开辟了一块菜地,可就是没人前来制止他。
记者看到,屋子里满满当当,塞满了熊辰章的各类物品。“都是拆迁工地没用的东西,我捡回来还能用,就都放在这里。”熊辰章说。让人触目惊心的是,熊辰章还在屋内生火做饭,随意抽烟,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熊辰章说,隔壁邻居是故居的常客,也用钥匙占了一间屋子。其他的流浪汉来来去去,他记不清楚人数。其中许多人是收废品的,他们晚上就随便窝在故居的一处角落。“主要因为这里是中心城区,交通方便。”
对这些不速之客,释雅山公园管理所、当地东门社区和鲤中派出所经常加以劝离,可收效甚微。释雅山公园管理所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流浪汉和他们玩猫捉老鼠的游戏,走了这一批流浪汉,下一批很快又来。而且,晚上下班后,他们也无法监管。
11月6日晚,记者再次来到施琅故居。虽然故居旁公园大门紧闭,但是流浪汉可从公园相邻的小区大门自由出入。
安置方案谈不拢,修缮计划一搁就是9年多
11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了泉州市公园管理中心。该中心规划基建科负责人说,要管理好施琅故居,必须要修复故居。作为释雅山公园建设的一部分,施琅故居的修缮计划早在2005年就做好。
可修缮需要搬迁施琅后裔,原来这里住着七八户施琅后裔,至今还有4户未谈妥。市里参照拆迁征收办法与他们谈迁出补偿问题,但一直谈不拢,导致修缮计划搁浅,这一耽搁就是9年多。“主要是他们提出的赔偿方案太离谱了,超过鲤城区其他地方的标准。如果答应他们的要求,我们以后不好开展工作。”该负责人说。
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施琅故居的所有权属于施琅的后裔,而且还有后裔住在老宅,我们要修缮故居,必须搬迁他们。问题就卡在安置方案上,双方协商了10多次,但是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我们不缺资金和技术,修缮方案也早就做好,就等有关部门和施琅后裔协商好安置方案,我们再重新评估修缮方案的预算。”
据记者了解,目前,泉州市公园管理中心的主管部门——泉州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已将施琅故居的问题上报给市政府,引起了重视,中心已经重新启动修复施琅故居的工作。许多泉州市民希望,这一次能够真正解决问题,让市级文物恢复昔日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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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琅:明清之际福建晋江(今泉州)人,原名郎,字尊侯,号琢公。初为郑芝龙部将,顺治初降清,隶汉军镶黄旗,康熙初任水师提督。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率军攻灭台湾郑氏政权,收复台湾并建议在台湾驻兵屯守,以备御西方殖民者的侵略,为清政府所采纳。封靖海侯,著作有《靖海纪事》。
当文物保护遇到私有产权
□福建日报记者 赵锦飞
施琅故居的修复陷入尴尬,泉州市公园管理中心愿意出钱出力,想修缮文物。施琅后裔也想修复祖宅,按拆迁征收办法补偿,但是屡屡受阻。
双方的目的一致,但就是走不到一块。无论如何,目前摆在眼前最紧迫的现状是施琅故居已经岌岌可危,再加上流浪汉等外在因素,300多年文物如果毁于一旦,那将是莫大的损失。
古建筑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历史印迹,即使产权是私人的,但却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大家有理由共同守护,不能让文物日渐湮没。期待双方放下芥蒂,拿出合理协商方案,让日渐颓败的市级保护文物能早日修缮。
施琅故居的处境绝非个例。各地文物保护和私有产权发生矛盾的例子屡见报端。一名基层博物馆的馆长说,文物保护遇到私有产权,这是最让人棘手的事。因为,保护单位不能以任何力量剥夺对所有权的保护,这是文物法所规定的。《文物保护法》第六条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施琅故居这座市级保护文物属于私有产权。施氏后人不走也没办法。但是,文物的价值属于公共利益的范畴,它的身上凝聚着科学、艺术等价值,是全社会共同的宝贵财富。
从公益上讲,政府部门的初衷无非是加强文物保护,动迁安置所有权人;从私权上讲,所有权人的权益受到侵害,赔偿天经地义。当一种物品身上凝聚着私权和公益两种属性,矛盾可想而知。
事实证明,如果不消弭二者之间的矛盾,争论不休,遭殃的往往是文物。施琅故居如何妥善解决?首先,要以法律来规范利益。目前,大多地方多是参照各地拆迁的处理方式,但是文物毕竟不是住宅,怎么赔,如何赔,各地还是块空白,应该有个统一的规范,让所有人都知晓。这样,双方都按照规矩来办事,让法律来说话,无厌之欲之流靠边站,偷奸耍滑之辈也罢手。其次,以新思路来平衡利益。私权和公益如何平衡,这是矛盾的焦点。有学者提出私有公物的二元产权制度,在不剥夺原产权人财产权的情况下,政府以协议或者现金赔偿的形式,对原产权人的物权加以限制,从而让其不得有自由处分的权利。这样,可让古建筑转为私有公物,创设公共地役权(其是为了公共利益或公众利益的需要而使国家和公众取得一种要求相关不动产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承担某种负担的权利),寻找双方利益的契合点,不仅可以减少阻力,节约成本,而且有利于日后的管理。这不失为一种新思路,可以参考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