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3月27日至5月26日,中央第九巡视组对福建省进行了巡视。7月14日,中央巡视组向福建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中央第九巡视组向我省反馈巡视意见后,福建省委和省委书记尤权同志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说立行,不折不扣,坚决将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到位。
一是端正思想认识,增强整改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省委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福建省整改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认真学习领会王岐山同志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要求,统一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尤权同志多次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做好整改工作作为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实际体现,作为对党员干部政治品质、领导能力、工作作风的重要考验,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巡视反馈意见整改。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由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负责抓整改。省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先后召开7次省委常委会和省委专题会,认真研究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抓好整改落实。尤权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始终认真抓、严格抓、具体抓、深入抓,直接动员部署,直接组织协调,直接抓各套班子和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思想认识的提高和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的落实,直接督办整改中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并要求其他省委常委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在省委的组织带动下,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党组和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动担责,对号入座,认真落实,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动、各部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是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整改不留盲区死角。省委认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福建省要认真整治土地开发领域腐败问题,公开处理顶风违反八项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等行为,严肃处理裸官问题”的重要指示,制定了突出上述问题的五个专项整治方案;还逐一研究梳理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33项具体整改任务,制定了《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明确各项整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具体规定整改的阶段目标和完成时限,逐项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切实到位。
四是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抓好重点难点问题整治。省委把土地出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裸官”、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等5个方面问题,作为整改工作的重点,一件一件抓实,一步一步深化,以重点难点突破带动整改工作全面落实。针对整改难点问题和整改后进市县,省委多次召开专题会,帮助分析原因,协调解决矛盾,加强督查促进,保证整改工作按序时进度整体推进。
五是强化高压态势,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省委派出6个专项督查小组,深入各设区市和各牵头单位进行检查,点对点具体指导,面对面传导压力,发现问题严格督促限期整改。纪检机关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集中力量做好整改问题特别是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查核工作,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六是注重成果运用,把抓整改与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省委坚持“两手抓”,旗帜鲜明反腐败,聚精会神抓发展,把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一次难得契机,通过正风肃纪,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抓发展、促改革、保稳定上来。认真总结教训,针对薄弱环节,及时完善制度规范,扎紧制度的“篱笆”,努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
二、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中央第九巡视组向我省反馈了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选人用人四个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省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问题
一是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省委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从健全工作机制入手,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的标准、程序、形式、量纪幅度等内容,强化各级党委、纪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保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8月26日起,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回头看”,促进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二是加大力度查办违纪违法案件。7月13日以来,共查处89件大案要案(其中厅处级案件29件),特别是根据中央巡视组移送的线索,查处了龙岩市委原书记黄晓炎,省广播影视集团党组副书记、总经理陈文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徐铁骏等厅级干部案件3件。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对泉州市丰泽区法院受贿窝案等案件中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给予免职、党纪处分、批评教育等处理,并予以通报。
三是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明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由省委办公厅发通知,省委出会议纪要;省委“五人小组”听取每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研究巡视工作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情况。今年7月份以来,省委先后召开1次常委会、3次专题会,研究巡视工作。7月29日、8月28日,省委“五人小组”会议分别听取对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等10个省直单位巡视情况汇报。进一步强化巡视工作力量,拟增加2个巡视组,并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副厅级升格为正厅级,已报中央编办审批。
四是加强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清理各单位纪检组(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省直47家派驻各系统、部门、单位纪检组(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478个减少到196个,平均每家仅保留4个。进一步规范省直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之外的其他业务。开展省一级党政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的前期摸底工作,已研究启动省委政法委、省工商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科协、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等五家单位的派驻工作。下发《省直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暂行办法》,促进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纪委)监督责任。7月13日以来,省纪委对23个工作比较薄弱的省直单位派驻纪检组长进行约谈,督促将监督责任履行到位。
2.关于“土地出让问题反映集中,不少领导干部涉嫌利益输送”问题
一是集中整治土地出让领域的突出问题。在全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先全面清查2010年以来各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变更土地用途、容积率的行为,查出变更项目170个,其中经批准的137个,开发商擅自变更的33个,补缴出让金共23.84亿元,完成了30个擅自变更项目的处罚,其余3个正在处理;清查2010年以来涉及化整为零分割出让土地共计57宗,先叫停尚未办理供地手续项目4宗,其中解除合同3宗,停止办理供地手续1宗;对其余项目也正在弄清事实,查明原因,依规处理。坚决查纠违规设置排他性条件、“量身定制”、定向挂牌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的行为,查出2012年以来违规用地266宗,已整改纠正41宗。今年5月,省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的意见》后,各地严格遵守,未再发现为特定竞买人设定前置或后置条件的现象。积极开展土地出让金收支和土地闲置问题查纠,全省已累计追缴647宗土地出让金452.9亿元和滞纳金17.74亿元,其中清理整顿期间追缴出让金54.3亿元;清理闲置土地615宗,已收取闲置费54宗、7670.5万元,无偿收回39宗,协议有偿收回97宗,纳入储备21宗,已明确整改措施254宗。加大对土地出让领域案件查办力度,对2012年以来在专项巡视、审计、督查中发现的97条重点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目前已核实整改到位73条,已核实正在整改的21条,经核不实的3条。挂牌督办永泰县海西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违规出让土地、莆田市秀屿区和古田县违规设置竞买人条件等3宗土地出让违规案件。在抓清理查纠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征收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认定被征地农民“知道”征收土地决定有关问题的意见》,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听证、告知程序;积极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全面理顺土地管理委员会等议事机构,全省各市县党委主要领导均不再兼任土地决策议事机构负责人;建立群众举报反映相关问题的特别监督档案,加强对有关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跟踪了解。
二是在全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整治,解决“一些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款拨付不规范,部分BT、BOT项目债务风险、廉洁风险较大”问题。重点整治使用政府性资金和国有资金,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省属以及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市县属工程建设项目,全省共排查建设工程3954个项目,发现存在问题项目1393个,截至9月10日,已完成整改1122个问题。加强对BT、BOT项目规范管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已研究出台规范性文件35个。8月13日完成对全省BT、BOT共469个项目的排查,发现BT项目存在1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1个问题;BOT项目存在的7个问题,已整改5个;其余正逐个查明情况,整改处理。加强债务风险预警,对各级政府债务规模、结构和偿债能力等实行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价,第三季度将再次进行风险预警提示通报。
3.关于“一些重点部门违纪违法问题频发”问题
一是抓紧整治“一些教育部门领导在教辅资料征订、工程建设、实验设备用品采购、入学招生中收受贿赂”问题。7月13日以来,共梳理问题线索117件,已初核72件,立案或查处49件,其中新立案30件,涉及党政“一把手”(含校长)2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司法机关正在起诉审理11件。同时,规范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管理工作,实行教辅征订县、市两级审核制度,实行教辅征订管理全过程阳光操作。编制“福建省高等学校基建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加强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立项审批、工程招标、合同履行、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学校实验设备用品采购申报程序和流程管理。完善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公开流程,规定各地应于每年5月前公布招生方案及相关政策。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全面纳入“全国学籍系统”管理,防止变相择校行为。
二是抓紧整治“不少医院领导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回扣”问题。7月份以来处理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对3个违规诊所进行行政处罚。从8月起,在全省医疗卫生计生系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政风行风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剖析三明市吕凯明案例和漳州市医药购销窝案,以案说纪。8月上旬,委托第三方调查评价机构对全省203所二级以上医院开展满意度问卷调查,对群众满意度在70分以下的15所医院和医院领导责令整改。推进33个列入国家和省级试点的县市公立医院改革,实行药品零差率。规范医药购销行为,确定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目录,试行186种低价药品直接挂网采购。对10大类高值医用耗材实行集中采购,从180多家药品配送企业中遴选10家企业,承担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品配送任务,降低配送成本。
三是抓紧整治“有些公检法干部以案谋私、徇私办案等”问题。从7月下旬起,全省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正风肃纪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改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廉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突出建章立制,进一步强化了监管力度。在全省各地、政法各部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及时纠正执法过错、瑕疵案件。加大案件查处和警示教育通报力度。省检察院查处并通报南平市延平区和邵武市检察院原检察长赵朝晖、蔡振银违纪违法问题,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娄彩敏违纪违法案件专题警示教育。省法院查处并通报莆田市中级法院审监庭原副庭长郑章明受贿案和龙岩市中级法院执行庭原审判员符坚贪污、受贿案。省公安厅查处并通报6起民警以案谋私、徇私办案典型案件。
四是抓紧整治“环保部门腐败案件近年来有所抬头”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受理33件信访举报件,对业务范围内的4件信访件进行初核。立案查处18人,其中省环保厅自办案件2个,对机关1名处级干部和直属单位1名科级干部分别作出行政撤职处分;市、县(区)环保局立案查处16名工作人员。继续抓好原副厅长王国长违纪案件的案后整改和警示教育。重点在案件易发多发的环评审批、危险废物监管、环保执法、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干部管理等五个方面制定完善防控措施,出台规范环保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办法,确保岗位风险防控预警机制科学化、制度化。
4.关于“一些领导干部和商人交往过密”问题
省委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强调不允许领导干部超出正常工作范围和一些不法企业家勾肩搭背,搞钱权交易、以权谋私。有关部门加强对干部选任全过程的监督和经常性监督,将领导干部和商人交往过密问题列入干部廉政谈话提醒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已对77名省管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对一些领导干部存在“政商勾结”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批评教育,同时开展11次信访监督,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省委组织部开展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专项整治,对33件举报件进行认真查核,其中函询2件、立项督办16件、转办并要求反馈结果12件,查实1件、处理1人。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5.关于“党员干部违反八项规定行为仍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查处。根据中央巡视组对在福州三坊七巷贺佳丽花园酒店公款消费抽查的情况,省纪委对省交通运输厅、省烟草专卖局、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8家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给予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接待办主任张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省财政厅采购办主任兰生、副主任李青效能告诫,对21名相关人员进行廉政责任谈话或作出其他处理,责令41人次退缴超标接待餐费。对省监狱管理局下属6家监狱公款吃喝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给予漳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陈文科撤销党内职务,其他4名副处级干部分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等处分,对泉州、厦门、闽西、龙岩、武夷山等5个监狱长党内警告处分,责成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据不完全统计,省直117个部门7、8月份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65%。
二是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7月下旬,在全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15个突出问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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