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今明两年福建全省推广应用1万辆新能源汽车

2014-09-20 08:46:07 谢贤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张海燕  
分享到:

东南网9月2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谢贤伟)日前,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八条措施的通知》,从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大公共领域推广力度、加快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加大充换电设施用电支持、鼓励创新商业模式、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加快建立运行监测和服务保障体系、加强组织保障等八方面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通知要求,今明两年内,全省推广应用1万辆新能源汽车,其中今年3500辆、明年6500辆。

今明两年,省、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将按照国家同期补贴标准1∶1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予以配套补助。同时,购买新能源汽车将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等优惠政策。

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要保障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充分利用现有的停车场、路灯灯杆、咪表、加油站、加气站以及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地建设充换电设施。对充换电服务,将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中,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并延长谷时段3小时,且在2020年以前免收基本电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每个推广应用城市至少设立1个固定售后服务点。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方面,我省将把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新能源材料以及充换电装备等作为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予以扶持,在研发、产业化及项目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将设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重点培育发展一批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