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1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日前,省政府下发通知,决定对全省各类收住老年人的机构基本情况进行普查,普查时间为8月30日至9月30日。 据了解,此次普查对象包括各类在建和已投入使用的养老机构。其中,公办养老机构主要是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福利院、光荣院、乡镇敬老院等,民办养老机构包括已在有关部门登记和未登记的收住老年人的宗教场所及其他各类收住老年人的民办机构。普查内容包括建筑面积、核定床位数、收住老年人数量、入住率、运营模式等。 通知要求,对具备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条件但未经主管部门登记许可的,须及时到主管部门办理登记许可;对不具备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条件的,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到位,符合条件后依法登记;对利用收住老年人进行违法活动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又讯 (记者 潘园园)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还下发通知,要求开展养老服务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完善政策情况、养老规划情况、养老供地情况、护理型养老机构(床位)建设情况、税费减免情况、养老机构规范管理情况、政府补贴落实情况、养老服务业考核情况等。省政府将派出三个督查组,于9月上旬开始分赴各地实地查看,9月26日前向省政府提交书面督查报告,报告应包含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针对养老工作任务中重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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