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首页>民生> 正文

永定县金砂乡无人看守的“诚信菜摊”

2014-09-02 09:11:45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黄丽红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9月2日报道(福建日报 陈弘毅 付敏 郭圻)

每天清晨,58岁的永定县金砂乡农民张顺学都会拎着从自家菜地摘下的几把新鲜蔬菜,来到乡政府门口的一块空地。

“跟你打个赌,白天我把菜放这里,一会我下田忙农活去,晚上回来这少了多少把菜,保准篮子里会多出相应的菜钱来。”张顺学一边打趣,一边把菜放进地上的一个篮子中。

放眼望去,这块在乡政府斜对面并不大的空地上,满满地放着20多个菜篮子,篮子里都已经摆上了各种时令蔬菜,令人眼花缭乱:三五个一捆的茄子还沾着水珠,一把把绿油油的空心菜新鲜诱人,还有带着泥土的竹笋……不少菜篮子上还挂着一张纸片,标明蔬菜的价格。

“多数蔬菜都只要1元,最贵的也不过4元。这个价格几年下来没变过。”张顺学介绍说,“因为蔬菜都是用农家肥种的,加上又新鲜,前来买菜的不仅有附近村民,还吸引了不少县城居民开车前来。”

笔者看到,乡政府门前人来人往,十分热闹。不时有过路村民停下脚步,弯腰挑选好自己想要的菜后,把钱放进菜篮子里离开。与其他菜摊有所不同的是,20多个菜篮子都没有卖家,买菜的人完全是靠个人自觉,将钱款放进菜篮子。

“从1997年开始至今,这个‘诚信菜摊’已经持续了17年。”菜摊所在的西田村党支书邱庆增见证了由小到大的“诚信菜摊”。

“一开始附近老百姓自家种的菜吃不完,又嫌拿到县城农贸市场太麻烦,就在这委托熟人照看着卖,一把菜卖一块钱。后来发现就算没人照看,大家也都自觉把钱放进篮子里。时间一长,周边的老百姓也把菜放在这里卖。”

“我来金砂乡工作5年了,从没听说过菜金少过哪怕一分钱。”金砂乡党委书记林松源说,“不少乡政府工作人员上班路上也会顺带着捎上一两把蔬菜。”

时近中午,张顺学从田地里劳作回来,顺便给即将见底的菜篮子“补货”。“多的时候一天卖个三五十元,来买菜的人就是图个方便、便宜和新鲜。”他憨笑着说,“我们不用照看菜摊子,省下时间干活,这样都省心省力。”

“虽然没有人看管,可是人家愿意把菜放在这卖,就是对你的信任。去贪这点小便宜,实在没必要。”经常前来买菜的村民许志贵说。

“这个无人值守的菜摊已经成了金砂乡百姓的一个17年的约定和默契。每次向来宾介绍我们这里民风淳朴,我就会带他们到这个菜摊参观,事实比语言更有说服力。”林松源十分自豪地说。

用刚性制度打造“诚信中国”

□翟永冠

加强诚信建设,关键在于制度化。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前不久发布了《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勾画出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目标任务和实现路径,为诚信建设制度化指明了着力方向。

长期以来,诚信一直被划入道德的范畴,有关部门希望通过教育和引导来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使人们养成诚信的美德。但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个人道德自律往往难以抵挡经济社会变迁带来的种种冲击,失信行为仍然大量出现。因此,将道德的柔性规范与制度的刚性约束结合起来,通过制度化建设提升社会诚信意识,打造“诚信中国”,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制度规则决定行为倾向。如果每个“老赖”,不但面临个人名誉扫地的风险,还有来自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如果每家背离诚信原则的企业,不但面临社会舆论的批评,还会受到来自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特别惩罚”,那么失信行为的经济成本将越来越高,敢于“以身犯险”的单位和个人会越来越少。

《意见》的出台,是诚信建设制度化的重要一步。下一步,如何把原则性的规定进一步细化,考验着各地诚信建设的决心和智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完善诚信管理制度,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是诚信建设制度化落实 的重要内容,也是“诚信中国”是否能够顺利实现的关键所在。

用制度力量为诚信建设保驾护航,把失信行为“关进制度的笼子”,将形成有利于诚信建设的法治环境和政策导向,让社会道德和法律法规共同护卫诚信建设。只有这样,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体制机制才能最终建立,打造“诚信中国”才有可能实现。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