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福建支持开办个体诊所 体检有望纳入职工医保

2014-09-02 06:50:0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分享到:

东南网9月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练仁福) 记者获悉,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在全省打造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健康服务品牌,其中,重点支持发展精神、儿童、妇产、老年病等专科医院和康复医院、护理院。今后,这些医院的新建将更多地依靠社会资本,政府在准入、用地、融资、财税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支持开办个体诊所

首先是对审批制度进行改革。我省将简化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手续,将500张以下床位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权限下放设区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00张以下床位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权限下放县(市、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社会资本办医疗服务机构的大型设备配置实行准入单列,适当降低配置条件,并逐步放宽限制。

我省还将支持有资质个人依法开办个体诊所、有资质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对连锁经营的健康服务企业在同一登记辖区内,可实行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引导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和影像中心,推动医疗机构与第三方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

医院自制药剂 有望纳入医保目录

我省还将发挥医保支撑作用。社会资本办健康服务机构,享受与公办健康服务机构相同的基本医保定点准入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参保人员定期体检制度,支持将符合条件的预防保健、健康体检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支持将中医医疗机构的院内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报销药品目录。

此外,在用地保障上,健康服务项目将享受到优惠地价。融资方面,我省计划推动设立由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健康产业发展基金。财税价格优惠上,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健康服务企业暂免征收营业税;非公立医疗机构用水电气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政策;养老机构用水电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并免收相应配套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