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通报4月环境质量状况 福厦泉空气达标比例分别为93.3%、96.7%和93.3% 东南网5月2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曾咏发) 省环保厅21日发布全省环境质量状况。通报显示,4月份,全省23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9.3%,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为39.4%,二级达标天数比例为59.9%。与上年同期相比,平均达标天数比例和一级达标天数比例分别提高0.2和7.1个百分点。 其中,福州、厦门、泉州作为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城市,按国家新标准评价,城市空气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93.3%、96.7%和93.3%,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23.3%、0和16.7%,二级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70.0%、96.7%和76.6%。 水环境方面,全省8条河流24个重点水质监测断面达到Ⅰ类-Ⅲ类水质的占87.5%。其中,9个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九龙江北溪雁石桥、九龙江口和木兰溪三江口3个断面的水质未达到Ⅲ类标准。监测的各断面中,Ⅱ类水质的断面6个,占25.0%;Ⅲ类水质断面15个,占62.5%;Ⅴ类水质断面2个,占8.3%;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4.2%。 |
相关阅读:
- [ 05-17]4月空气排名福州全国第13 空气质量不进则退
- [ 05-16]福建省沿海部分主要城市出现污染天气
- [ 04-29]福州将新增一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 具有代表性
- [ 04-26]3月空气排名福州跌出前十 四因素导致空气变差
- [ 04-25]福州空气质量被工地扬尘拖后腿 3月份排名或下滑
- [ 04-23]罗源空气质量连续3个月垫底 环保局称设备误差大
- [ 04-23]福建50景区"清新指数"首月排名发布 绝大多数景区空气质量维持优等
- [ 04-19]福建沿海主要城市近期出现轻度污染 预计20日后恢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