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内车辆今起可选福州任一检测机构办理年检
2014-05-01 09:0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5月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恭璋 通讯员 榕警)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获悉,今日起,警方针对车辆检验推出两项便民新举措,省内车辆实行“通检”,可选择福州任一检测机构进行年检;车主在外省的,可以拨打11185,通过电话委托年检。 本省注册登记的汽车(大型客车、校车除外),可在福州市任意选择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检验,并直接申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车主可登录“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网站(网址:http://jxj.fuzhou.gov.cn/bszn/cg/jdc/fwck/jcdjfw/)查询,选择任一检测公司办理年检。 在福州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除大型客车、校车外),在外省使用因故不能回本市参加检验的,上班时间拨打11185电话,提供车牌号码等相关信息,并将车辆行驶证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和车主身份证(或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邮寄到车管所。 车管所收到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委托检验业务并邮寄《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车主凭《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在当地办理年检手续。 □警方提示 1.邮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黄山车管所办证科1号窗口,邮政编码:350018。 2.车主需在车辆行驶证或登记证书复印件上注明受托地车管所名称。 3.车主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检验业务,申请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相关阅读:
- [ 05-01]5月1日起 闽籍汽车可在福州任一监测公司办年检
- [ 04-22]年检费没收齐4部电梯停5天 3业主垫费安刷卡系统
- [ 01-07]外置防盗网安全隐患大 建议10年以上的强制年检
- [ 01-03]社会组织连续2年未年检或被注销
- [ 12-27]年检拓印车架号要单独收费? 福州开源年检站:可自主定价
- [ 11-25]鹤林新城百部电梯未挂年检标 23台电梯年检不合格
- [ 11-15]他有后台?花3元盖个假章 骗朋友“年检费”
- [ 10-23]年检费难凑齐高楼电梯频停摆 村里拟垫付年检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