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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4家单位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遭通报

2014-04-18 08:2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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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1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刘辉 通讯员 王树瑜 傅素萍)16日,浦城县纪委通报了浦城县婚姻登记所、饮食服务公司、拖拉机站、水北街镇劳动与社会保障所4家单位顶风违纪,用公款违规购买购物卡问题,责成单位负责人作深刻书面检查,并由单位负责人承担购卡费用。

3月中旬到4月初,浦城县纪委调查组查出上述4家单位在春节前夕,用公款违规购买超市购物卡共计19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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