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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人大信访实现“三个转变”

2014-03-21 15:02  寇贤华 来源:福建人大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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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福建省光泽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信访工作新机制,实现“三个转变”:

由“重转办”变“重督办”。人大信访工作的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不直接处理,这是由人大信访问题工作的法律地位和性质所决定的,主要通过转办、交办和督办等形式监督“一府两院”解决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强化信访督办,尤其是对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件列为重点,督促承办单位及时解决,限时反馈。对承办单位处理不妥的信访件,发回重新办理,直至办结为止,实现“案结事了”。

由“座堂接访”变“主动下访”。信访干部坐等群众上访,往往因不了解事情真相,影响信访件的处理。而人大信访多来自基层,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变“上访”为“下访”。近年来,光泽县人大常委会实行分管领导带领委室局到联系的乡镇或单位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方法,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及时掌握和排查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由“被动应付”变“积极应对”。近年来,光泽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和完善一系列信访工作制度,使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畅通人民群众诉求办理解决渠道。建立情况反馈和督办责任制度,常委会主要领导和信访部门主抓,分管领导和各委室局协同抓对口信访件督办,双管齐下加大督办力度。同时,建立信访分析制度,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寻找对策措施,有的放矢做好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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