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11日讯(通讯员 黄从余 刘秋玲)1977年出生的厦门惯偷周某福从2009年以来已经因盗窃罪三进宫,每次都是出来后就犯案,去年又在一个月间连续盗窃7辆摩托车,价值人民币34022元。2月10日,经漳州市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四千元。 2013年8月22日18时许,周某福窜到长泰县兴泰开发区新华都超市门口,盗走停放在此的一辆闽E7B5XX黑色五羊本田牌摩托车。 之后,周某福一个月内连续作案6次,总的得手7辆五羊本田牌摩托车。经长泰县价格认证局价格鉴定,价值为人民币34022元。 2013年10月12日,周某福又到长泰县武安镇寻找下手目标时,被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经查,周某福因犯盗窃罪,于2009年1月20日被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于2010年5月5日被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于2012年12月5日被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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