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回放
2014-01-08 08:57 严顺龙 郑璜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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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我省养老服务机构 【背景】随着养老观念的改变和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愿意去养老机构养老。除厦门外,整个福建省的养老机构相比其他省份相对较少,现有的养老机构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目前,福建省养老行业面临公办养老院入院难、民办养老院生存困难、护理人员专业化程度低、养老配套设施不完善、养老方式局限等问题。 【建议】民建福建省委员会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议》的提案。提案建议,增加对养老行业的投入,建立更多公益性质的养老院,条件尚未成熟的地方应该加大对养老院的补贴;注重对民办养老院的政策扶持,给予民办养老院同样的优惠政策,以及土地方面的政策支持;加强对养老院的监管,引入激励机制,不断提升其服务质量,建议出台《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资格评估标准》;改变养老院的定位,既注重休闲、养生服务,又要满足老年人精神层次的需求;加强护理人员的培养,在卫生职业院校中设立老年护理等相关专业,加强对从业护理人员的监管,规范护理市场,提高护理服务;完善养老的配套设施,将养老服务作为福建省城镇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系统整合医疗、文化、健康、旅游等相关产业,建设完备的商业配套设施,形成老年社区、综合商业区和社会住宅相结合的一体化新城镇综合体;提倡社区养老的新模式,在社区辖区内的老年人通过求助呼叫网络平台,即可享受到全方位的居家养老服务,特困孤寡老人建议由政府埋单。 【办理】该提案由省政府一位副省长和省政协一位副主席负责督办。2013年6月至9月,副主席带队赴龙岩、厦门市开展督办调研,并赴黑龙江、江苏学习考察。10月,形成督办调研报告,作为省政协办公厅《送阅件》报送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参阅。 【落实】省民政厅等相关承办单位已将调研报告的有关建议吸纳到所起草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办法》中,待省政府研究通过后实施。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按照《福建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快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加快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协调各类慈善机构通过社会募捐所筹集的慈善资金,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资助养老服务机构改善设施设备条件和补贴生活困难的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服务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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