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科教文卫 > 正文

福建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重点查处九类乱收费

www.hyyz888.com 2013-09-25 19:42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25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记者今日从省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省物价局从即日起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至12月底结束。

据了解,本次检查将在今年开展的毕业生代办费结算、清退自查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查处九类乱收费问题:1.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行为;2.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行为;3.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政策落实情况,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特别是评议公告目录以外教辅材料的行为;4.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即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落实情况,在“三限”外以借读生、民办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行为;5.高等学校扩大范围收取研究生学费,以热门专业、学分制名义提高标准收费的行为;6.学校未经法定程序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的行为;7.公办幼儿园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收费,以捐资助学、赞助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园挂钩费用的行为;8.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9.在价格举报和近年来检查中发现的其他突出问题。

为确保检查取得实效,省物价局将组织各级价格部门采取下查一级、交叉检查、重点抽查和跟踪落实举报情况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检查,并选择2个设区市的部分学校实施重点检查。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