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新旅游法明令禁止强制购物 国庆游涨了三五成

www.hyyz888.com 2013-09-24 07:20  钱玲玲 来源:海西晨报 我来说两句

市民直呼“吃不消”,多数人在赶9月“末班车”

记者 钱玲玲

东南网-海西晨报讯再过一周就是国庆黄金周了。往年这个时候,各大旅行社的线路预订几乎都已爆满,部分热门线路甚至“一票难求”。然而,记者近日走访厦门旅游市场却发现,今年的国庆黄金周,厦门旅行社组团出游一片“冷清”,对于这个传统的“捞金”好时节,旅行社却不约而同选择了观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这部对当前旅游市场“潜规则”刀刀见血的法规,令全国旅游业界面临“大考”,打乱了旅游产品上线计划,也推高了各种出游价格。

导游今后无法拿回扣了。(资料图片)  常海军图

记者 常海军 摄

国庆游涨了三五成

《旅游法》第35条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这条规定被认为是《旅游法》最重磅的炸弹,购物、自费项目都被划到“红线”外,旅行社再不能通过收取回扣获得利润。

受此影响,厦门各旅行社10月1日之后的旅游产品“涨”声一片。原先两三千元的泰国游涨到八九千元,原先4000多元的九寨沟6日游涨到近万元,欧洲游从1.3万元—1.8万元涨到1.5万元—2万元,韩国游也从2500元涨到5000元。

其中,原先主要依靠低价吸引游客的东南亚、云南、海南等线路受的影响最大。例如,泰国游的价格就翻了一番多。

对于价格的整体涨幅,各家旅行社给出的数据不太一样,有的说至少涨了30%,也有的说在50%以上。

【应对】

市民赶在9月去旅游

对于国庆之后的旅游产品涨价,业内人士指出,表面上看起来是涨价了,实际上是挤掉了“水分”,让价格更加透明。

尽管如此,突如其来的涨价仍然让原本计划要在国庆期间出游的市民直呼“吃不消”。记者从厦门各大旅行社获悉,截至目前,国庆期间的收客情况大多很不乐观。

事实上,由于害怕触碰“红线”,厦门多数旅行社对于国庆旅游产品的推广持谨慎和观望态度,积极性不高。相反,由于新规10月1日正式施行,不少旅行社推出9月优惠线路,让游客心动。不少准备10月出游的游客,都调整出游计划,在9月错峰出游。这让原本不太“热”的9月反倒成了旅游旺季。据不完全统计,9月出游的报名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0%—40%。

“很多市民想趁着低价出游,因此都想赶9月的‘末班车’。”厦门一家旅行社负责人说:“整个9月,我们门市部的电话响个不停。”

【记者观察】

“劣质”旅游产品将逐渐退市

10月1日之后,是不是所有的旅游线路都在涨价呢?记者调查发现,在一片涨价声中,居然也有逆势降价的产品。厦门春辉国旅推出的厦门—吴哥窟包机游就是其中之一。

厦门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会长、厦门春辉国旅总经理马志强告诉记者,由于该条线路原先就定位为中高端产品,并不依靠购物、自费项目等赚取利润,因此,基本不会受到《旅游法》的冲击。相反,由于包机产品的特殊性,降低了成本,自然就可以降低产品价格。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旅游法》施行,依靠零负团费的低价劣质旅游产品将逐步退出市场,未来品质之旅将占领大部分“江山”。

  • 责任编辑:刘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