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东南网事:滚动播报南投地震 心系同胞网友祈福

www.hyyz888.com 2013-06-03 09:5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不文明行为不适用法律处罚?

网友激辩处罚“舌尖上的浪费”

东南网6月3日报道 本网记者 谢添实 实习生 陈玮铭

近日,武汉市文明餐桌行动领导小组宣布,该市将对宾馆、饭店、餐馆、学校食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剩饭剩菜行为,制定处罚办法。这条消息,引发网友大讨论,舌尖上的浪费该不该罚?怎么罚?

吐槽:不能以道德标准来制约

消息一出,网友们纷纷通过网络发表看法。网友“博联社马晓霖”认为,这是好心办傻事,拍脑袋做决策,并提出质疑,剩饭剩菜首先属于消费者权益范围内的行为,不能以道德标准来制约。再者,剩饭剩菜标准怎么定?另外,饭菜质量、口味、咸淡、荤素等都可能导致剩菜剩饭,主食、肉类尚可打包回去热了再吃,蔬菜再热一遍符合营养学原理吗?出差无法打包的人怎么办?

“一个简单的问题,你指望谁来罚款呢?餐馆凭什么来罚顾客呢?而且,顾客点菜点得多商家乐意还来不及呢?而且顾客被罚款以后再也不来这家餐馆,餐馆受得了么?”网友“想过平静生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人家交了钱买完了就是人家的,想扔就扔。你管人家剩不剩呢?这种事可以提倡或者建议,但是绝对不能强制执行。”网友“赫翔-1024”说。

餐馆对此看法又如何呢?6月1日,记者在福州市华林路、五四路等地随机采访餐馆,不少餐馆老板均持反对意见。屏东一家餐馆老板表示,从餐馆效益来说,当然希望客人点越多越好,如果客人吃不完,对其进行处罚,估计下次就没人要来了。

赞成:初衷是好 还需靠自觉

也有网友持赞成意见,认为是姗姗来迟的“好消息”。

网友“鱼猪猪”对这个来迟的消息显得十分赞成:“早就应该这样了,没有最高的收入,却有着最浪费的习惯,吃多少点多少嘛,想想那些吃不上的,不要太过了哦! ”

网友“一亩田”认为可借鉴外国治理餐桌浪费的“妙计”,如韩国发放比普通饭碗少盛45-160克米饭的“京畿道半型碗”,免费送给餐厅使用。又如在德国,从幼儿园起,孩子们就会受到节俭就餐的教育,孩子们就餐时老师会按需分配食物,一次不能太多,有需要的孩子可再加。在家里,孩子若浪费食物,会被处罚劳动。

在记者采访中,有市民认为“以奖代罚”效果会更好。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的王先生建议说,对于那些“光盘”的顾客,鼓励餐馆对其进行奖励,给予适当折扣。政府有关部门再对这些餐馆进行奖励,如在评优、年检等予以照顾倾斜。

“应该奖罚并进,才能真正起到作用。”网友“懂得伪装自己”说。

律师说法:道德范畴自我纠正为宜

在律师看来,浪费行为只是不道德、不文明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不宜由政府出台处罚规定。

福建福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丹说,这种法规不立为好,行政机关对公民的私权不宜干涉过多。他认为,一方面应在全社会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风气;另一方面在实际操作时,政府可引导宾馆、饭店、餐馆、学校食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在显眼处,挂上 “点多少吃多少,不要浪费食物”的提示标志,形成节约风气。

“道德的范畴还是以自我反省、纠正为宜。”李丹表示。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