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禁止10岁以下孩子独处引热议
2013-05-02 08:27:29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广州拟禁止10岁以下孩子独处引热议 多陪孩子还是多赚钱 东南网-福建日报5月2日讯(本网记者 颜财斌)近年来,未成年人因独处而导致的不幸事故屡见不鲜。近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草案〉》中做了明确规定,父母让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独处,将涉及违规或违法,必须接受法律惩罚。该规定引起了许多网友关注和讨论。 撒花:规范父母责任 “我觉得此法可行,很多事情是由监护人的失职造成的,例如坠楼、家居火灾、遇溺等等。”网友“抹茶色四叶草”认为。 网友“ Fe老母”也表示赞同。他说,相关法规可以敦促监护人,即便监护人不方便,也会将儿童送往专业托管所照顾,避免一个人在家而造成意外。 记者浏览了网络论坛、微博等交流平台后发现,大家普遍认为,参照国外例子,设立相关法规是正确合理也是必需的,“作为家长应自觉担负起保护下一代的责任,不能用为了生活等借口免责或自我安慰。草案的出台是社会进步的表现。社会需要关注孩子的人身安全问题,提高家长责任心”。 拍砖:工薪阶层压力大 尽管赞同声不少,但也有许多网友对立法后的执行情况、社会工薪阶层的普遍压力表示担忧。绝大多数的网友表示,对于一些双职工的家庭来说,生活的压力迫使他们无法腾出一个监护人专职在家带孩子,此类法规的执行势必大打折扣。因此,应该通过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引导提高监护意识。 “大部分把小孩留在家的都是较低收入的外来工或双职工家庭。收入本来就不多,如果再留一个在家看小孩,那叫他们如何生活?关键在于政府应出台办法帮他们安置小孩,让他们安心工作。”网友“灏色之图”如是说。 在网上讨论中,持反对观点的网友普遍认为,立法并不是解决此类事件发生的根本方法,“早前,父母为了生活,许多孩子要么自己呆在家中,要么就是由哥哥姐姐照顾,很少听见有出意外的。因此,重点应该是教会小朋友如果保护自己,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 专家:监护人安全意识更重要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社会心理学副教授赵容认为,在对10岁以下儿童的安全保护方面,与国外相比,中国家长的保护意识还是相对较弱。10岁以下的小孩子发生事故与家长的疏忽是分不开的,这也是一些不幸事情发生的根本原因。因此,对家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是比较根本的方法。 就许多网友提出的“为何早期小孩独处能力强,现在为什么变弱”的疑惑,赵老师表示,这与当时的生活条件有很大关系,现在城市高楼林立、家电设备各种各样、生活配套设施更加先进,也降低了安全系数,这也对家长安全保护意识提出了更高要求。她认为,寒暑假期间,还是会有许多家长愿意将孩子送到一些托管机构,甚至培训班学习,其中一个主要原因也是减少孩子在家独处时间,有意识地保护孩子安全。 欢迎网友登录福建第一社区(www.fj01.cn)参与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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