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闽台珠宝首饰互认标准发布 先期立项项目6月1日实施

www.hyyz888.com 2013-04-29 07:23  邱也栩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闽台珠宝首饰有了互认标准

由闽台两地共同起草,先期立项项目6月1日实施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4月29日讯(记者 邱也栩) 大陆叫芙蓉石,台湾叫粉晶;大陆叫和田玉,台湾称作台湾玉。以往,两岸珠宝首饰的名称差异使不少大陆游客在台购买时常犯迷糊。昨日,闽台珠宝首饰互认标准发布,有望解决这一问题。

据了解,该标准是全国第二个双边互认的地方标准,由闽台两地共同起草,先期立项的《贵金属镶嵌首饰术语》和《贵金属镶嵌首饰标示》将于6月1日实施。标准同时对无边镶、组合镶等16个术语进行统一表述,并要求珠宝产品必须明确标示产品名称、产品编号等信息,特别是儿童饰品必须有使用说明。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