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省五年制高职招生办法出台 可分段组织教学

www.hyyz888.com 2013-04-05 08:34  郑璜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4月5日讯(记者 郑璜)2日,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做好2013年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高职院校均可申请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毕业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专科层次五年制高职毕业证书。

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是指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实行五年一贯制的高等职业教育。通知明确,高职院校可与省教育厅公布的具有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的中职学校,采取“3+2”分段组织教学形式(由中职学校进行五年制高职前三年的教育教学工作,后两年教育阶段在高职院校举办),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

五年制高职前三年学生纳入中等职业教育的事业统计范围,一、二、三年级的学生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后两年学生纳入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范围,四、五年级的学生享受高等职业教育学生相关资助政策。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