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福建频道首页 > 今日要闻> 正文

省检察院学习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

www.hyyz888.com 2011-11-10 11:47 雷闽娟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法制今报11月10日讯(记者 雷闽娟) 昨日,省检察院学习省委《关于开展向詹红荔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座谈会在福州举行。会议对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进行部署。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倪英达出席会议并讲话。

座谈会指出,詹红荔同志是继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模范检察官李彬同志之后,我省政法系统的又一位先进代表,是全国政法系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我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典型。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体现了共产党员的优良品质和作风,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精神风貌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她的可贵精神,概括起来有四个方面:即忠诚于党、牢记使命的崇高品质,以人为本、全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勇于开拓、锐意进取的创新精神,清正廉洁、健康向上的高尚情操。

座谈会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学习詹红荔同志牢记宗旨、执法为民的公仆情怀,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要学习詹红荔同志认真履职、和谐执法的工作理念,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责任感;要学习詹红荔同志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优良作风,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要学习詹红荔同志清正廉洁、健康向上的高尚情操,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把开展向詹红荔同志学习活动与开展向李彬同志学习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全省检察机关形成昂扬向上、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此前,省检察院机关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开展向詹红荔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