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先行先试 加快平潭开放开发

www.hyyz888.com 2011-03-08 07:0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平潭实验区成立后,以超常规的力度和速度推进开放开发。图为平潭海峡大桥建成通车。(资料图片)林辉 摄

东南网-福建日报3月8日讯(本网记者 兰锋 项裕兴 王凤山 丁瑞武/文 郑杰 关建东 王凤山/图 林辉)

核心提示: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再提“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在推进两岸交流合作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更专辟“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独立章节,提出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在推进两岸交流合作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努力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的紧密区域、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和两岸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发挥福建对台交流的独特优势,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海西先行先试,推动平潭实验区开放开发,成为两会代表委员和广大干部群众热议的话题。

龚清概(全国人大代表、平潭实验区管委会主任)

龚清概:建设两岸人民共同家园是全新的尝试,需要我们先行先试、探索创新

走出一条平潭大开放大开发的新路

“‘十二五’规划草案中专门强调要发挥福建对台交流特殊优势,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这使平潭综合实验区从区域战略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凸显了平潭在两岸关系中的重要地位。对此,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龚清概代表说。

“平潭的开放开发对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海西的崛起意义重大。”龚清概认为,从时间上看,平潭岛是祖国大陆离台湾最近的地方,距离台湾本岛仅68海里。正积极争取下半年开通的两岸快速客货滚直航航线,到达台湾只需3个小时左右,成本低、效率高,安全方便,将为构建“台湾民众的第二生活圈”提供条件。我们不仅要对接符合平潭产业政策导向的台湾高新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还要为台湾民众提供经商、就业、读书、居住、休闲度假的环境,增强台湾同胞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从空间上看,平潭的开放开发必将带动福清湾、江阴湾的建设,打造海西的滨海新区和重要增长极。

加快平潭开放开发,做好规划是首要。龚清概说,中央和省里把平潭定位为“两岸人民合作建设、先行先试、科学发展的共同家园”,围绕这一定位,我们高起点谋划,邀请国际一流规划设计团队和台湾规划设计专家编制了实验区发展规划、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总体发展规划已于去年7月由省政府上报国务院。规划提出,紧紧把握“生态、低碳、智慧、开放”四个基本要求与标准,通过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逐步将平潭综合实验区建成自由贸易岛、国际旅游岛、幸福宜居岛。

加快平潭开放开发,基础设施要先行。龚清概说,去年,我们完成基础设施投资96.7亿元。特别是渔平高速公路和平潭海峡大桥提前建成通车,结束了平潭对外交通依靠轮渡的历史。今年将安排重大项目63项,年度计划投资304.2亿元,加快建设第二通道上岛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海峡大桥复桥、环岛公路、城市干道等;确保完成1000万株造林绿化任务;启动建设平潭两岸职业大学、产业创新职业研究院等;高标准建设一批高等级公共服务场所。

“建设两岸人民共同家园是全新的尝试,需要我们先行先试、探索创新。”龚清概说,在管理体制上,按照区县分开、统筹运作和扁平化、效率化的要求,组建了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首批内设机构一办、三局、五个组团指挥部负责审批管理,各组团功能区设立指挥部负责具体工作,县一级主要负责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在对台合作上,平潭的开放开发引起了台湾各界的广泛关注。台湾政界、产业界和学术人士频繁上岛考察。台湾有关人士参加了由福建省成立的促进平潭开放开发顾问团,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建言献策,希望在平潭实行最灵活、最优惠的对台政策措施,建设两岸交流合作的先行先试示范区。

龚清概说,探索“五个共同”需要一个边研究、边尝试、边完善的长期复杂的过程。因此,他建议国务院抓紧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总体发展规划,赋予实验区比海关特殊监管区、比特区更特殊、优惠的政策;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特殊立法权。

龚清概表示,虽然开发建设任务十分繁重,但只要我们坚持多用心想事,负责任做事,多做先行先试的事,多做改善民生的事,就一定能把平潭岛的开放开发做好。

  • 责任编辑:王秀钦  王秀钦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