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海洋环境局部污染 陆源排污是源头

www.hyyz888.com 2010-09-28 20:40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28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今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庄先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报告显示,目前我省近岸海域环境局部污染依然存在,陆上污染物的排放是海洋污染的主要源头。

今年7月14日至21日,省人大常委执法检查组开展了“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海洋环境保护制度落实、污染综合整治、海洋环境监测、海洋保护区建设管理、执法与保障等情况。

检查组发现,海洋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我省各级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海洋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促进海洋环境保护制度落实,海洋环境质量状况不断改善。2009年,我省近岸海域清洁、较清洁海域面积达1.2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近岸海域面积56.1%,优于全国47%的平均水平。

报告显示,虽然我省对海洋环境保护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具体问题:

近岸海域环境局部污染依然存在。我省沿海13个主要海湾,局部近岸海域出现污染,富营养化现象未得到有效缓解。今年1-6月,全省共发生赤潮14起。海漂垃圾虽经处理,但仍时有发生,一些沙滩污染后已成烂泥滩。

陆源污染物的大量排放造成了海洋污染。统计显示,2009年,全省闽江、九龙江等10条江河污染物排海总量为133万吨;全省监测的39个陆源重点入海排污口中,部分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一些沿海地区部分污水直排入海,农村大部分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入海。此外,一些养猪场的不达标污水排放也造成了海洋污染。

对此,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进一步加大陆源污染治理力度,加快沿海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排污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接纳量和处理率;将农村的污水处理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鼓励发展垃圾焚烧发电,纠正随意倾倒垃圾的不良做法。

加大对沿海重点排污企业环保设施运转的在线监督检查,落实企业达标排污措施,对于偷排、暗排污染物的行为要严肃依法处理。加强对皮革、漂染、钢铁、电镀等重度排污行业的检查监督。

推进养猪场沼气发电和发酵床生态养猪,用沼泽、沼渣、发酵床的废物为肥料,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林业。

此外,港口、码头和滩涂围垦等涉海工程建设,应严格进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涉海工程施工和营运要严格执行环保措施。

  •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