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夫妻违法生二胎 拒缴社会抚养费致无法贷款
东南网2月2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近日,杏林一对夫妻因拒缴社会抚养费,收到法院发送的“报告财产令”。他们因个人征信受到影响,无法办理贷款,最终主动缴交了社会抚养费。被执行人小陈夫妻二人是杏林人,他们并不符合生育二胎的条件,却生下了第二个孩子。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条规定,去年集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对小陈夫妻俩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要求二人按时缴交社会抚养费17万余元。 后来,因小陈夫妻未按时缴交,计生局向集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集美法院立案审理后,依法作出裁定,要求该夫妻二人缴交社会抚养费,并在第一时间将小陈夫妻的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信息库。 信息录入后,影响了该夫妻二人的贷款申请,银行以其是法院被执行人为由,没有批准贷款。小陈夫妻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到街道计生办缴交了社会抚养费。 而在另外一起案件中,小林及其妻子作为被申请人也欠缴社会抚养费17万余元。集美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冻结了小林夫妇的银行账户。考虑到后果的严重性,小林夫妇在法院限定的时间内,足额缴交了所欠的社会抚养费。 法官提醒说,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将影响个人征信。而且,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还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甚至将被拘留。因此,建议被执行人配合法院裁定,及时缴交拖欠的相关费用。 据统计,2013年,集美法院非诉执行案件同比增长了近2倍,累计执行到位标的额350余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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