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8月24日7时27分,厦门高速交警在沈海高速同安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闽D牌小型面包车涉嫌超员。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超员1人,且除前排的驾驶人和副驾人员使用了安全带,其余乘员均未使用安全带。 经了解,该车准备从同安上高速前往泉州,驾驶人张某称,车上乘员都是一起做事的工友,为图方便,想着距离又不远,八个人便挤上了车,不料被高速交警逮个正着。民警对驾驶人张某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对张某驾驶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同时对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乘员予以批评和警告教育,并责令张某安全转运超员乘客。 案例二 8月26日20时25分,厦门高速交警在甬莞高速莲花北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闽D号牌小车涉嫌超员。经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其中一人为手中怀抱的婴儿。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人高某作出处罚,并要求其将超员乘客进行安全转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经了解,驾驶人高某载着一家人从安溪到厦门同安,高某认为小孩子抱在怀里也不占用座位,为图便利冒险驾车上路。民警对于后排乘车人员未使用安全带给予警告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