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驾”还上路?有过驾驶证=有证?答案是:不可以!不对! 为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交警支队建阳大队根据辖区夏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规律,启动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全域”打击模式,采取路面检查、视频巡查、布控查缉等方式,加强对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精细分析、精准布控、精确打击,有效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6月底以来,共查处“失驾”再驾交通违法行为11起,行政拘留9人。 8月12日、13日,交警支队建阳大队就连续查获“失驾”人员驾驶机动车违法3起,其中一名吸毒前科人员,在驾驶证被注销后,一再驾驶重型货车从事道路运输,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2024年8月12日,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民警通过视频巡查,预警一牌号为闽HA6652的重型自卸货车,可能存在“失驾上路”违法行为,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据查,驾车人李某富早在2017年5月就因吸毒被依法注销驾驶证。民警依托缉查布控体系,深入研判该车活动规律,固定相关违法证据,及时布控路面警力实施精准打击。 2024年8月13日清晨,指挥中心确切掌握到李某富将驾车到回瑶某工地拉砂石料的线索,立即通知路面中队部署收网行动。通过3个多小时的蹲守,11时许民警在徐市镇招贤大道经开区管委会路段将其当场查获。 此次已经是李某富第二次因严重交通违法被查,2024年5月25日,他就因无证驾驶该车在237国道肇事后逃逸,被交警支队建阳大队合并执行12日行政拘留。但李某富并未吸取教训,依然我行我素置交通安全法规于不顾,采用遮光板挡挡面部等方式,驾驶车辆继续从事道路运输。 8月20日下午,屡教不改的李某富被交警再次送进了拘留所。从“失驾”到“失去自由”,只有一个方向盘的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