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定公安交警制止2起货运三轮车车厢违法载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案例一 8月7日16时05分许,坎市交警中队民辅警在国道G235线巡逻至高陂镇先富路段,发现一部无牌三轮摩托车后车厢违规载人,安全隐患极大。经查,驾驶员刘某某还存在无证驾驶,执勤人员对刘某某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其转运非法搭载人员,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案例二 8月15日上午9时48分许,抚市交警中队民辅警在县道X606适峰线巡逻时发现一部甘P9XXX7号三轮摩托车后车厢违法载人。执勤民警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驾驶员转运非法搭载人员,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货运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货运三轮车并不具备载客条件。货车车厢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货物运输等需求,本身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乘坐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因此,不具备载客条件,不能载人。 货运三轮车相对安全性能较差。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特别是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发生侧翻等事故时,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