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仙阳中队民警在京台高速大湖岭服务区B区开展超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14时29分,仙阳中队民警通过移动测速终端获知,一辆苏D****的小型普通客车时速达到155km/h(路段限速100km/h),超速55%。5分钟后,该车在京台高速大湖岭服务区B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了解车辆驾驶人没有注意限速牌,看到路上车不多,不自觉地超速行驶。民警批评教育了驾驶员,讲解了高速公路严重超速的危害性,裴某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裴某超速50%以上未达80%严重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通知裴某15日内到大队违法处理窗口进行处理。驾驶员裴某的严重超速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