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未观察后视镜任性变道、不留安全距离强行变道、随心所欲“想变就变” ……不仅会干扰和破坏正常的交通秩序,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引发交通事故害人害己。 近日,渔平高速港头路段,一小型客车驾驶人,因违法变道引发事故。行车记录仪显示,一辆白色小车在快车道行驶在未开启转向灯的情况下,突然向右变道,导致右侧正常行驶的视频车避让不及。白色小车先后碰撞右侧视频车及左侧护栏后失控,最后侧翻在应急车道。 白色小车后排座上,母亲怀抱男童且均未系安全带,两人在事故中受轻伤。 民警询问得知,白色小车驾驶人李某,驾驶时注意力不集中,在向右变道时没有观察后方来车盲目变道,导致事故发生。 最终,民警认定驾驶人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福州高速交警提醒: 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不要随意变更车道,打算变更车道时,要提前开启转向灯。并持续3秒钟以上,同时充分观察目标车道后方来车及后视镜盲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变道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