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有一种情况容易被人忽视,这就是“隔夜酒”! 45mg/100mL,二次酒驾 8月1日7时许,在收费站入口执勤的厦门高速交警对一辆闽C号牌小型客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陈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陈某前一天晚上9时许,在亲戚家吃夜宵喝酒到11时许,其间喝了2瓶啤酒。第二天早上6时许陈某睡醒,便驾车载着堂叔准备回晋江干活,车辆行驶到同安收费站入口被民警当场查获。 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驾驶人陈某曾于2020年5月27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晋江市公安交警查处过,此次属于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65.5mg/100mL,醉酒驾驶 8月2日6时48分,厦门高速交警在沈海高速杏林收费站入口对一辆闽D牌照小型客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陈某涉嫌醉驾。经鉴定,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5.5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 陈某称,自己前一天下午4点多,因和老婆吵架,在家里喝了半斤多的白酒,喝到晚上7点多,随后就去睡觉。第二天早上6点多睡醒后,陈某便驾车准备前往安溪老家,所幸还未上高速就被交警查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81.9mg/100mL,醉酒驾驶 8月2日6时50分,厦门高速交警在沈海高速同安收费站入口对一辆湘M牌照小型客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盘某有醉驾嫌疑。经鉴定,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1.9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 盘某称,自己前一晚8点多和同事一吃饭喝酒,喝到9点多,喝了3大瓶啤酒,随后就回家休息。第二天早上6点多睡醒后,盘某便驾车准备前往泉州参加技能培训,所幸还未上高速就被交警查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惕“隔夜酒” 有些人误以为中午过量饮酒后等到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后等到次日早上开车一定没事,实际上,这种想法并没有科学依据。因个体差异,血液中此时可能仍然含有大量酒精,很可能会构成酒醉驾,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酒”或“隔夜酒”。 福建交警提醒:每个人的酒精代谢能力不同,酒后最好24小时内不开车,谨防“隔夜酒”。 |